安徽省蚌埠市 小青
神說:
「作為一個信神的人,所作所為都能拿到神面前接受神的鑒察。」 這是神對所有信神之人的要求,也是我們必須進入的一項
真理。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多數人並沒有注重進入這個真理,因而我們的所作所為根本不能拿到神面前接受神的鑒察。比如:有時候我們心裡根本不想吃喝神話,但怕別人說自己不追求真理、不渴慕神話,於是在有人的時候就裝模作樣地拿起神話看看;有的人在神面前
禱告時說要追求真理,不再追求肉體享受,可一回到現實生活中,就把自己在神面前的禱告忘得一乾二淨,還是追求肉體的吃、穿、享受,根本不追求真理;有的人受情感轄制想回家與親人團聚,但嘴上卻說自己回去只是為了維護環境,避免給教會帶來麻煩;有的人盡本分因應付糊弄給
教會利益帶來虧損被顯明時,怕教會追究責任就找各種理由、藉口為自己辯護,推卸責任,甚至為維護自己的地位還用各種辦法來掩蓋事實;有的人在背後偷錢財、搞男女關係、貪享地位之福也不覺害怕,總認為只要自己把事情做得隱蔽,教會就不會知道;有的人與人配搭相處外表對人關心、照顧,與人沒有爭執,但暗地裡卻是勾心鬥角、爭名奪利,彼此之間沒有信任,不能同心合意;等等。我們能這樣耍詭詐、搞欺騙,不接受神的鑒察,說明我們對凡事接受神鑒察的重要性沒有認識,對不能接受神鑒察的危害、後果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