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聖經: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
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神話答案:
「末世已到,萬物各從其類,都按著不同的性質被劃分在不同的類別中,這正是神顯明人的結局、歸宿的時候,人若不經歷刑罰、審判,人的悖逆、不義都沒法顯露出來。只有藉著刑罰、審判才能將萬物的結局都顯明出來,人在刑罰、審判中才能顯出原形,惡歸於惡,善歸於善,人都各從其類,藉著刑罰、審判來顯明萬物的結局,達到罰惡賞善,讓萬人都歸服在神的權下,這些工作都得藉著公義的刑罰與審判來達到。因人敗壞到頂峰了,人的悖逆太重了,只有以刑罰與審判為主的在末世顯明的神的公義性情才能徹底將人變化、作成,才能將惡顯明出來,從而重重懲罰所有不義之人。所以說,這樣的性情都是具有時代性意義的,性情的顯明、公開是為了每個新時代的工作,並不是無意義地隨意顯明他的性情。若在顯明人結局的末世仍來對人施下不盡的憐憫、慈愛來愛人,仍然對人是愛,不是公義的審判,而是寬容、忍耐、赦免,無論人犯多大的罪仍是饒恕,沒有一點公義的審判,那整個經營何時能收尾呢?這樣的性情何時能將人帶入人類合適的歸宿中呢?就如一個法官他永遠愛人,是一個心慈面軟的愛人的法官,不管是犯什麼罪的他都愛他,不管什麼人他都愛他、包容他,那他什麼時候才能斷清案呢?在末世,只有公義的審判才能將人類都各從其類,才能把人帶入更新的境界中,這樣,就以審判、刑罰的公義性情來結束整個時代。」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作工異象(三)》